Wednesday, April 05, 2006

當溫室氣體排放變成可交易能源..

2005 十月,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中,有四十五萬四千六百公頓的二氧化碳以平均約每公頓2.25美元的價格完成交易,至少製造了一百萬美元的產值,其中不含交易過程中的一些相關費用。據統計,全球的二氧化碳交易市場2005年的產值約為100億美金,到2012年時將高達2.3兆美元的產值。(untilipoint Internation Inc, 2005 Nov, Emissions Trading and Utilities: What's the Impact)

許多標示著「二氧化碳減量」(CarbonNeutral TM)的產品在市面上產生,你可以搭乘「二氧化碳減量」的飛機,購買「二氧化碳減量」的房子,做一個「二氧化碳減量」的公民。因為一家「未來森林公司」正在提供這樣的商品。你可以買一個小小的1.4公升的二氧化碳減量駕駛,裏面的內容包括了從五個森林裏任選五顆「二氧化碳」樹,一個再生皮的鑰匙圈,一張個人證書等。

全世界目前有幾個溫室氣體交易平台(或是機制):京都議定書,歐盟排量交易機制(Europea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s)英國排量交易機制,加拿大排量交易機制加州氣候行動登錄作業(The 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及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大都以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裏溫室氣體交易的精神進行交易。譬如一個企業可以在開發中國家投資「乾淨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一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UNFCCC下的計劃)相關的計劃,來換取二氧化碳積分。這些二氧化碳積分有什麼用呢?一、它可以在自由市場機制裏被售出,二、它可以作為排放量限額的補償。

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國家,同意使用199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標準,在2012年達到簽署的減量比例標準。歐盟在2012年必需減少1990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8%。所以歐盟在2003年時通過了歐盟交易機制條款,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目標,分配境內一千二百個主要二氧化碳排放設施的限額。當一個設施超過排放限額時,它有兩個方式達到「補償」,在自由市場裏買進積分,或是自行投資「乾淨發展機制」下認可的相關計劃,以賺得二氧化碳積分,作為排量過多的補償。

在這個交易機制施行之後,許多高二氧化碳排放產業(煉油、化學、火力發電..等)開始進行許多綠色計劃,譬如在發展中國家購入或是承租土地種植森林以作為儲碳(carbon sink),或是進行二氧化碳減量相關的生產流程改變計化,以賺取更多的排量積分。杜邦因為分配到多出的排量限額,可能可以淨得七百萬英磅的營收。(Heidi Bachram, 2004, Climate Fraud and Carbon Colonialism, Capitalism Nature Socialism, V. 15, Number 4, 2004

2005年,歐盟開始推廣二氧化碳交易,許多企業必需面臨因為超過法定限額所產生的多餘成本,他們一則想辦法減少排量或是購得多餘積生,或是想辦法轉價成本到消費者身上。好消息是過去無價的自然資源,被亳無限制地使用,沒有任何機制監控及計算工業社會所消耗的自然資源,現在像是原油一樣進入市場機制裏,變成必需被計算的產品成本,使用者必需付費。

但是這樣的交易機制亦受到一些批評: 一、有些乾淨發展機制下的計畫,例如造林,並沒有被完全證明對儲碳有幫助。有些研究指出,透過森林來儲碳可能不是一個穩定的機制,當氣候變遷過劇,森林的死亡反而會進一步地釋出更多二氧化碳至大氣中。(Larry Lohmann, The carbon Shhop: planting new problems) 二、乾淨發展機制下的計畫可能造成「碳殖民主義」(Carbon Coloniolism),已開發國家企業至發發中國家取得大量土地造林,在沒有約束機制下,可能對當地的社會與生態環境造成衝擊。譬如趨離原住民、單一植被造成生物多樣性的衝擊甚至是農藥污染問題。 三、乾淨發展計劃的審核問題。許多乾淨發展計劃並沒有良好的監控機制,造成名不符實的狀況。(C. Beuermann, T. Langrock, H.E. Ott, 2000, Evaluation of (non-sink) AIJ-Project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ndadec)) 四、不成熟的市場交易機制而引發的公平價格的問題。 五、這樣的交易機制允許了污染者用有價的方式取得「污染權」(只要我能賺夠多的錢,購得排量積分,我就可以繼續進行二氧化碳排放),總體來說是否能對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有所助益,還是未知之數。

所以有些民間團體如世界雨林運動(World Rainforest Movement),極力反對二氧化碳排量交易,而建議將這些用於推廣二氧化碳交易的經費用於推廣再生能源的利用,或是將付費機制交由政府法規之下,以污染稅或是規費的方式進行。

溫室氣體排量交易是否真能幫助各國達成京都議定書裏的減量目標,甚至全球溫室效應減緩,仍然是一未知數。但是我們應該持續觀察這個自然資源進入交易體系之後的成效與影響。如果拿原油的例子來看,原油進入交易市場之後,在全球化的經濟體系裏,改變的可能是財富的分配比例,似乎並沒有減緩我們消費原油的速度。雖然二氧化碳排量與原油交易並不能完全等同的作為比較,但其效果及影響還是不免令人憂心。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很欣賞本篇文章的結構,井然有序,
但是在碳交易方面,仍有小小的意見提供參考。本篇在對現行的碳交易制度上的描述與見解過份偏重在交易的角色,而忽略了核配/總量管制(cap)的功能,這可能在立論點上會有產生偏差的疑義。事實上,現行的碳交易是先有總量管制,後才有交易規劃。而總量目標則是會隨著階段而調整,而交易則是這總量機制的一種彈性機制而已。整體機制與石油交易無上限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一點意見,僅供參考。

junehsieh said...

Thanks for your valuable comment!!